寇栋云因保管不善,将位于芦山县宝盛乡中坝村溪口上组79号(土地使用证编号:芦集用(2009)字第021号,房产证号:芦房权证宝字第086号)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书,房产证书作废。
本人承诺: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,合法,有效,如有虚假,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寇栋云
2021年1月12日